2020年3月1日(含本日,下同)起申報的藥品、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廣告、醫療器械廣告,須按照新的申報材料要求進行申報,申報材料列表參見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事項辦事指南。2020年3月1日起申報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2020年3月1日起申報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廣告批準文號的有效期與產品注冊證明文件、備案憑證或者生產許可文件中最短的有效期一致;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證明文件、備案憑證或者生產許可文件均未規定有效期的,廣告批準文號有效期為兩年。請申報單位在廣告申報時仔細填寫注冊證明文件、備案憑證及生產許可文件有效期相關內容,認真核對。自2020年3月1日起,取消藥品廣告備案審查事項,取消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告知承諾制審批業務。
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樣品分類。1.普通樣品。對貯存條件沒有特殊要求的樣品,可在常溫條件下貯存,如固體類樣品(片劑、膠囊劑、顆粒劑、粉劑等);液體類樣品(口服液、飲料、酒劑等)。2.特殊樣品。對貯存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樣品,如益生菌類、鮮蜂王漿類等。
保健食品注冊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一)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價格注冊信息系統填報的產品技術要求與紙版資料不一致。請按照確定版本,認真、逐項填寫產品技術要求內容。產品技術要求電子版應為文本格式,請勿提交PDF、圖片、鏈接等格式文件。(二)延續、變更、轉讓等注冊申請,提交的產品技術要求內容與原注冊內容不一致。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價格請根據原批準證書及附件、注冊申請材料,按照新的規定,完善產品技術要求。(三)擅自修改產品技術要求未發補內容。補充資料中需提交產品技術要求的,不要擅自修改審評意見未涉及內容,同時產品技術要求電子版與紙版內容保持一致。
揚州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市場監管部門要把電話營銷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監督管理重要內容,督促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規范電話營銷行為。重點加強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明示或暗示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強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檔案,根據電話營銷監測和消費者投訴等情況,把有重大違規行為的保健食品電話營銷舉辦者、品種納入監管“黑名單”,相關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
揚州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保健品廣告;通過渲染、夸大某種健康狀況或者疾病,或通過描述某種疾病容易導致的身體危害,使公眾對自身健康產生擔憂、恐懼,誤解。誤認為不使用這些保健食品會患某種疾病或導致身體健康狀況惡化。優質食品功能性實驗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宣稱產品為祖傳秘方;或含有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內容;或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無依賴”等承諾;含有“新技術”“高科學”“先進制法”等用語和表述等,均屬于保健食品夸大和虛假宣傳。含有無法證實的所謂“科學或研究發現”“實驗或數據證明”等方面的內容;或與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藥品、醫療器械等產品進行對比,貶低其他產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