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OEM資源對接試驗時間。穩定性試驗中應設置多個考察時間點,其考察時間點應根據對樣品的性質(感官、理化、生物學)了解及其變化的趨勢設定。1.普通樣品。長期試驗一般考察時間應與樣品保質期一致,如保質期定為2年的樣品,則應對0、3、6、9、12、18、24個月樣品進行檢驗。0月數據可以使用同批次樣品衛生學試驗結果。加速試驗一般考察時間為3個月,即對放置0、1、2、3個月樣品進行考察。0月數據可以使用同批次樣品衛生學試驗結果。2.特殊樣品。在說明書規定的貯存條件下進行考察。保質期在3個月之內的,應在貯存0、終月(天)進行檢測;保質期大于3個月的,應按每3個月檢測一次供應OEM資源對接(包括貯存0、終月)的原則進行考察。
省局出具生產銷售證明。省局將根據市(州)局的現場核查意見向申請單位出具《保健食品生產銷售證明文件》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資料要求。申請人要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供應OEM資源對接價格應對提供的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因提供不真實材料而產生的法律后果。市(州)局要認真組織人員對申請材料、生產記錄、銷售臺賬進行現場核實和記錄,真實填寫《保健食品生產銷售現場核查表》,供應OEM資源對接價格并將核實情況及時上報省局食品風險監測處。南京佳熙康德為企業提供南京保健食品注冊,保健食品備案,歡迎大家前來咨詢。
供應OEM資源對接技術要求是保障保健食品質量可控的重要技術資料,也是保健食品注冊證書附件的重要組成部分。《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規定了保健食品產品技術要求的主要內容,《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2016年版)》《保健食品注冊申請服務指南(2016年版)》等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各項內容的具體要求。但是,供應OEM資源對接在審評過程中,我們發現申請人提交的產品技術要求材料質量不高,問題較多,極大地影響了審評工作效率。為進一步提高申請材料質量,提升工作效率,我們將產品技術要求常見問題和注意事項進行了匯總,供注冊申請人借鑒。
2020年1月1日,《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正式實施。2020年1月1日前生產的供應OEM資源對接產品可以售賣至保質期結束。2020年1月1日后生產的產品要按照《指南》要求,執行警示語標簽相關內容。按照《指南》要求,今后所有保健食品必須在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語,所占面積不應少于其所在面積的20%,并使用黑體字印刷,讓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按照《指南》要求,在保健食品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外明顯位置,清晰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使用“保質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讓保質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費者選購。按照《指南》要求,OEM資源對接價格標簽上要明確標注投訴服務電話、服務時段等信息。如果消費者在食用過程中遇到相關問題,可以撥打標簽上的電話進行咨詢或投訴。生產經營企業保證承諾服務時段內接聽、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并記錄、保存相關服務信息至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