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優質食品毒理實驗市場監管部門要把電話營銷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監督管理重要內容,督促優質食品毒理實驗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規范電話營銷行為。重點加強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明示或暗示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強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檔案,根據電話營銷監測和消費者投訴等情況,把有重大違規行為的保健食品電話營銷舉辦者、品種納入監管“黑名單”,相關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
優質食品毒理實驗食品經營者以電話形式進行保健食品營銷和宣傳時,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作虛假或者誤導性宣傳;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或者以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優質食品毒理實驗不得虛構保健食品監制、出品、推薦單位信息。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馬鞍山優質食品毒理實驗企業要按照《行動方案》要求,認真開展電話營銷行為自查自糾。保健食品經營者以電話形式進行保健食品營銷和宣傳時,優質食品毒理實驗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作虛假或者誤導性宣傳;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或者以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不得虛構保健食品監制、出品、推薦單位信息。電話營銷的保健食品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要求,不得在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中夸大功能范圍,進行虛假宣傳。
保健食品注冊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一)優質食品毒理實驗公司注冊信息系統填報的產品技術要求與紙版資料不一致。請按照確定版本,認真、逐項填寫產品技術要求內容。產品技術要求電子版應為文本格式,請勿提交PDF、圖片、鏈接等格式文件。(二)延續、變更、轉讓等注冊申請,提交的產品技術要求內容與原注冊內容不一致。優質食品毒理實驗公司請根據原批準證書及附件、注冊申請材料,按照新的規定,完善產品技術要求。(三)擅自修改產品技術要求未發補內容。補充資料中需提交產品技術要求的,不要擅自修改審評意見未涉及內容,同時產品技術要求電子版與紙版內容保持一致。